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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02-08 23:49:34   来源: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今日浏量: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成立背景 
 
    为适应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自治区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搭建国有资本运作、经济结构调整和投融资平台,开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2006年5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资产整体合并新设成立了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公司是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截止2011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27.8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135号兆恒国际大厦5—7层。 
 
    二、职能定位 
 
    作为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的省级国有投资公司及自治区重要的政府投资主体,新投集团肩负着政府投融资平台、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包括国有资产投资收益、转让收益经营管理;国有不良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的经营管理职能等)这三大重要职能。 
 
    新投集团作为自治区国资委进行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载体”,其主要职能包括:以政府信用为平台,进行筹融资业务,引导自治区经济的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代表政府对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提供筹资、融资支持;作为政府授权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代表,对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参股、控股投资;以资本运作为手段,对国有资产优化重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股权方式管理国有资产,提升企业价值,适时增值退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
 
    三、经营范围 
 
    新投集团公司作为参与国有资本运营和管理的阶段性持股公司,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国资委授权资产的经营管理;政府、金融机构以及企业之间的投融资业务;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经营管理;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经营管理;不良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经营管理;对外融资担保及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担保;投资经营有关咨询服务。 
 
    四、资金渠道 
 
    政府有关专项资金、各类融资、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不良资产的处置及其收益、招商引资、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资金。 
 
    五、组织架构 
 
    新投集团在自治区党委和国资委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成立党委会,加强党的政治领导;依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分别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依法设立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管理。内设10个职能部门: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资金财务部、战略投资发展部、股权运营事业部、债权管理部、综合经营管理部以及综合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六、资产规模及结构 
 
    截至2011年末,新投集团资产总额为102.19亿元,净资产68.91亿元。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和参控股企业39家(包括特变电工、美克股份、中泰化学、广汇股份、八一钢铁五家上市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32家,涉及钢铁、石油、化工、房地产、工业、矿业、农牧业、电力、酒店、投资等15个行业领域,业务广泛,充分发挥了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结构调整和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竞争能力,在自治区经济建设中起着不可忽视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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